交警拖走车对方不签,拖走受害人或车主一般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后3天可直接提车,车对车扣车天数通常控制在10日左右,签样最长不超20日,拖走特殊情况除外。车对车
一、签样交警拖走车对方不签,拖走怎样能回车
当交警因交通事故拖走了车辆,车对车而对方拒绝签字时,签样一般的拖走交通事故中,交警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。车对车一旦拿到这份认定书,签样3天后通常就可以去提车。拖走
这意味着,车对车扣车的签样天数一般被控制在10日左右,最长不会超过20日,除非有特殊情况需要上报上级机构作出进一步决定。
根据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第五十八条,自检验报告、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。
1.如果因扣留车辆产生了费用,这部分费用应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。
但值得注意的是,如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经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,而当事人逾期未领取,那么由此产生的停车费用就需要由当事人自行承担。
2.如果当事人在通知后的三十日内仍未领取车辆,且经公告三个月后仍不领取,那么扣留的车辆将依法被处理。
二、交通事故报警不处理怎么办
律师在线提醒,面对交通事故报警后却得不到处理的情况,当事人有权向交警部门进行投诉举报。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二条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,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,组织抢救受伤人员,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。
1.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、检查,收集证据。如果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扣留事故车辆,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。
2.如果报警后交警部门未能及时处理,当事人可以通过投诉举报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3.投诉举报渠道可能因地区而异,但通常可以通过交警部门的官方网站、服务热线或现场投诉等方式进行。
4.在投诉时,当事人应提供详细的交通事故情况和报警记录,以便交警部门进行调查处理。
